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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>>会议电话和电视会议业务收费标准
批复文号: 粤通管[2001]42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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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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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单位: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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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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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会场会议电话的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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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话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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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话费(计费单元为1分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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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每一受话地点的长途电话基本价目每分钟0.6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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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电话的基本通话收费时间为30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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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话不满一分钟的,按一分钟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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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30分钟的,按实际通话时间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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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数不满一分钟的,按一分钟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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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资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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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途电话优惠时段内通话的,按照主会场当地长途电话优惠幅度,以分钟为计费单元计算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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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号和更改时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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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业务开始前24小时销号免费。 业务开始前12小时至24小时内销号的,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25%。 业务开始前12小时内销号,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的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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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会议电话更改时间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的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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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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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会场电视会议的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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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话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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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收费时间内省际通话费,每点45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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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收费时间内省内通话费,每点30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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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基本收费时间,省际每点每分钟9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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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每点每分钟7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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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(1)
基本收费时间为30分钟,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,超过30分钟按实际分钟数计算;尾数不满一分钟的按一分钟计算。
(2)
对党政机关、国务院各部委在上述标准上再给予适当优惠。整形全国所有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不含地、市)电视会议,30分钟收取9000元。超过30分钟的,超过部分,每点每分钟收取7.00元。召开部分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内各级电视会议,每点30分钟收取300元。超过30分钟,每点每分钟收取7.00元。
(3)
国内电视会议通话费无优惠时段。
(4)
铁通公司可以此标准为基础上下浮动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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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号和更改时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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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业务开始前24小时销号免费。业务开始前12小时至24小时内销号的,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25%。业务开始前12小时内销号,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的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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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会议电话更改时间收取基本通话时间费用的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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